关于选民登记工作有关法律知识及问题解答

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二○○二年十月八日

编者: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田家庵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到二○○二年十二月任期届满,现在我区的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开始。本《简报》将及时反映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并陆续刊登换届选举工作中关于“选民登记工作有关法律知识及问题解答”、“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等方面内容的材料,用于指导选区开展工作。

1、什么是选举制度?
  选举,就是以一定的方式选择自己的代表或领导人的一种行为过程。选举制度就是关于选举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的总和。
2、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实行普遍、平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无记名投票,权利保障及选民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等总原则;采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表决、计票方法等法定方法;由法定机关组织和主持;实行包括选举中的写票、报票、监票、计票和公布选举结果在内的一整套法定程序。
3、哪些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凡具有以下三个条件者,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者。②到选举日为止年满18周岁。③享有政治权利。
4、什么是选民?
  在我国,选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年满18周岁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
5、什么是选举资格?
  选举资格就是参加选举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即必须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什么样的人具有选举资格,一般都是由一个国家的宪法规定的。我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凡依照宪法的这一规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就是具备选举资格的人。
6、什么是选举法定年龄?
  选举法定年龄是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达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龄。我国的宪法、选举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故年满18周岁即达到了选举法定年龄。
计算选举年龄的方法是:从公民出生之日起至投票选举之日止,在计算时应注意,不能只算到选民登记那一天为止,而应计算到选举日止。
7、什么是选区?
  选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公职人员时划分的区域。在我国,选区是以一定数量的人口为基数进行直接选举,产生一定数量的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区域。选区是选民进行选举活动的基本单位,又是当选者的活动区域。
8、划分选区的原则是什么?
  选举法规定:“选民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选区划分,必须依法严格遵循下列原则:一是要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和了解代表候选人,便于进行选举的组织领导工作,便于代表联系选民,便于选民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和补选。二是各个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三是选区的大小,要按照每一选区选1至3名代表来划分,超过3名代表的应予调整,否则选举无效。
9、为什么说选民登记是选举的法定程序?
  选民是依法享有选举权并被列入选民名单的公民。选举权是公民政治权利的基本组成部分。选民登记是指享有选举权的公民的选民资格得到确认的法定程序。选民登记对于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选民登记是政治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肃、认真、细致地做好。
10、选民登记应把握哪些环节?
  选民登记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①把好年龄关。计算年满18周岁的时间,必须以当地规定的选举日为准,即以公民出生日起至选举日为止计算。
  ②把好政策、法律界限关。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以及受刑事处罚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暂停行使选举权利的人,都有选举权。公民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暂停行使选举权利,只能以司法机关的决定为准。
  ③把好精神病患者的选民资格关。对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和痴呆人员,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或者经医疗部门证明,选举委员会确认,才能不列入选民名单。
  ④把好检查验收关。选民登记后,要以审查选民资格是否符合法律为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选民登记结束后,要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实行凭选民证参加选举的,应当发给选民证。
11、选民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从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可知,享受选举权利,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基本条件,即:①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即具有中国国籍的人;②到选举日年龄必须满18周岁;③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具备这三个基本条件,就具有选民资格。但是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必须进行选民登记,列入选民名单,其选民资格得到确认,才能成为选民,才能享受选举权利。因此,进行选民登记,是选民享受选举权利,参加选举活动的前提。
12、不予选民登记的几种特殊规定?
  ①因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②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进行选民登记。③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间歇性精神患者除外)和长期外出下落不明的人员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13、选民为什么要按选区进行登记?
  选举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选区是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基本单位,各项选举活动都要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也必须按选区进行。按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实际是按单位和住所登记。每一选民只在一个选区进行登记。
14、以下五种人员应予进行选民登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准予五种人员行使选举权利:①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②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③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④正在被劳动教养的;⑤正在受行政拘留处罚的。
  为做好五种人员的选民登记工作,凡是正在关押的,在关押单位登记;未关押的,在住地或原单位登记;受治安行政拘留处罚的,在原单位或原住地登记。
15、关于临时外出人员的选民登记?
  临时外出人员,可由原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登记。临时外出的情况比较复杂,如到外出差、开会、参观、演出、采购、推销、出车、勘测、施工、短期培训学习、旅游、看病、疗养、探亲、经商、做工等。还有临时出国探亲、访问、学习、考察、讲学、劳务等。对这些临时外出人员,原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应予登记,不要遗漏。另外,还有一些因基建而临时搬迁的过渡户,住院或在家的病人,停薪留职人员,都应在原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登记。但对一些有一定固定期限外出参加进修、培训、学习、实习人员,干部定期交流或下基层挂职人员以及受聘、承包人员,为方便选举起见,可由原单位通知现所在单位在当地登记参加选举。参加电大、业大、职大、函大等非脱产学习的人员和业余受聘人员,仍应在原单位或原住地登记。
16、如何做好流动人口的选民登记?
  我省选举实施细则规定:“人与户口不在一地的选民,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如果本人愿意参加现居住地或者现工作地的选区选举,也可以按照当地选举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所在地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就地进行选民登记。”
17、关于外地常住本地机构人员的登记?
  外地常住本地办事机构的职工应在现工作单位驻地进行选民登记。
18、关于离退休人员的选民登记?
  离退休人员在选民登记时容易遗漏。如果住地与原单位在一个选区,可在原单位登记;如果住在干休所,可在干休所登记;如果居住分散,与原单位不在一个选区,可以在住地登记,也可以在原单位登记,但不能漏登或重登。
19、关于临时工选民的登记?
  经劳动部门批准的临时工、合同工,可以在现工作单位登记,但应通知其户口所在地不再登记。工作单位不固定的临时工、合同工,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如果其户口所在地同其工作单位在一个选区内,在取得户口所在地的同意后,也可在所在单位进行登记。总之,应避免重登。
20、关于个体工商户人员的登记?
  个体工商户由于流动性较大,这类人员应按现居住地进行登记,户口在外地的可凭身份证在现居住地登记。
21、关于人与户口不在同地的选民登记?
  对于人与户口分离不在同一地方的选民可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
22、关于长期外出人员的选民登记?
  职工因下岗、离岗、内退等原因,长期外出而又下落不明的人员,可暂不列入选民名单。
23、关于农转非人员的登记?
  农业户口转为城市户口的人员,户口关系已转为城市派出所管理,居住地已纳入社居委管理范围的无业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选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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